Visual Studio .NET使用技巧手册

在本书中你将读到以下内容:
- 在编辑与编写代码,使用编译器,对程序进行编译、调试与部署时会用到的120多条技巧
- 专门描述VS.NET 2005的章节
- 大多数技巧的键盘快捷方式
- 90多张图片与截图
对程序员来说,提高效率应该是每天都在琢磨的问题。要提高效率,一个是自动化某些例行操作,要有一个就是使用更好的工具。
事实上,世界上有很多不错的工具,但是很多时候,我们用着它们,却不能发挥全部的效能。仔细想一想,有多少时候,你只是把IDE当成一个关联了编译器的编辑器而已呢?
这本小迷你书关注的就是VS IDE的一些使用技巧,学习使用工具,就能提高效率。
来自infoQ
我如何成为一位著名作家(罗苹荷布)
在城里租一座带有后院的房子的好处之一就是你可以得到一点点私有的空间。而它的缺点就是:从热槽开始喷出性感水花的凌晨2点到他们教训他们任性小鬼的 下午4点,你不得不忍受着发生的在你邻居后院里一切。我住在一个混乱家庭的隔壁,他们拥有一只乱吠的狗,全家都喜欢RAP音乐。这样的生活一点也不轻松。
他们曾经拥有一只猫。我第一次知道它,是因为我听到隔壁的后院里传来尖叫声,还有人喊着:“不,斯邦克,不!该死的,死猫。上帝啊,它是只花栗鼠。杰拉 德,它是只花栗鼠。噢,我的上帝,它还活着,杰拉德,它还活着。过来帮帮忙,做点什么吧。” 我无法描述在接下来的十五分钟时间里发生的事。太太的尖叫声,和她所养的那只猫追逐着猎物时的叫声混在一起,间中点缀着一个男人的诅咒声,他们三个孩子的 尖叫声则不时地打断这一混响。这差不多就是你可以听到的了。这一切随着杰拉德的一个宣言达到了顶点“抓到它了!我的孩子们不应该看到这种事情,该死的暴力 对孩子们没有好处。我要杀了这只该死的猫。我要把它扔到小巷里,然后射死它。”
我就住在这种家庭的旁边,他们居然能发出这样的宣言。 我把我的鸟食袋放下来,穿过高大的木门来到我们房子后面脏乱的小巷。我在那里看到了杰拉德。他一只手握着一把擦得发亮的廉价手枪,另一只手抓着一只肥硕 的,不断摇摆的橙色小猫。在猫的嘴边全是血迹,有可能是那只花栗鼠的,而杰拉德前臂和脖子上斑斑点点的血则很显然是他自己的。那猫一边摇摆一边咆哮。
“你要干嘛?”他在我走出门口时不高兴地问道。杰拉德跟我过去有点过节。在我搬来的第一天,他就过来告诉我,他之前总是把车停在我门前的车位上,而他将 继续这么做,因为一辆破烂的别克两年来一直占用着他门前的停车位。因为他好像从不出外工作似的,每晚我回家的时候总能看到他的车稳稳当当地停在我门前。每 天晚上,我都得在附近寻找停车位。像这种小事都能引出冲突和怒气是很滑稽的。结果就是,我从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与这个男人作对的机会。我坚定地说:“我 不会允许的是,你在我的屋后开枪。”
“否则?”他冷笑着。
“否则我就叫警察,”我也冷笑着回应,“在都市限制区开火是违法的。”我晃了晃我的手机。那手机因为欠费在上个月就停了,可是他并不知道,不是么?
橙色的小猫在他的手中剧烈地扭动着。它黄色的大眼睛紧盯着我。“救我!”它用命令的口气。
“很好。”杰拉德对我说。他甚至瞥都没瞥一眼他手中的猫,把手枪插进他的腰带里,“你不让我射死他,那我只好掐死这只要命的猫。”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空着的那只手慢慢逼近小猫的喉咙。那只猫在他手中疯狂地扭动着。“救我!我将使你变成作家。”小猫绝望地对我出价。
“等等,”我听到自己说,“我不能杀死它。我要带这只猫走。”
“是的,好的。然后它立刻会穿过篱笆,在我儿子的沙盒里拉屎,在我的车上涂鸦,没门。我受够了这只烂猫,他死定了。”
“一位著名的作家。”摇摆挣扎着的猫气喘吁吁地说。
“我为它付10美元。”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
杰拉德瞪着我.一会之后,他小小地蓝色眼睛装上的怀疑的神色斜视着我。10美元对他来说更重要一些,是选择10美元,还是选择一个得罪他恼人的邻居的机会?
“你要它干什么?”他询问道,口中充满了怀疑。
“我在我的地窑里发现了一些老鼠,”我找着借口,“我打算把它锁在那里面,这样它就可以帮我清理它们,比请一个捕鼠员便宜多了。” “噢,是么?”他想了想,手依然环着那只猫的喉咙,“捕鼠员也许确实不只10美元,可是一个捕鼠器却更便宜。”
我转身假装要走。
“给我10美元!把猫拿去。不过,如果我在我的后院里再次看到它,我发誓我会连你一起射死。”
“是,好的。” 我只是怀疑他是否能成功,却不怀疑他一定会这么做。在我的口袋里确实有10美元,那是我这周的咖啡钱。它使我不必转身回屋里到床垫下边和抽屉后边去抠挖一 些钞票。我把钞票递给他,他一边把它取走一边用另一只手把猫塞进我怀里。他有意让猫抓我,而且他做到了。作为一只刚刚还求我救它的动物,在爬上我的胸膛, 弄破我的衣服时,它像是没有一点点感激的意思。我把它按在怀里,不让它动,一边忍受着杰拉德的装作要忍住却没忍住的嘲笑,一边带着这只小兽走回我的院子并 摔上门。我一路上都抱着它,直到进屋锁上门后才放开,它立马飞奔到冰箱后面去了。
“嘿,小猫!”我叫道,“如何把我变成一位著名的作家?”
那只猫没有回答。它甚至没有出来。
“过来,小猫咪,小猫咪,”我尝试着唤它,不太妙。我倒出一茶碟的牛奶,不走运。我打开一个金枪鱼罐头,没反应。自从我搬到这里以来我还没有搬动过那个 冰箱,而现在我也不打算这么做。又作了一些哄它出来的尝试之后,我放弃这无用的努力并回到院子里继续喂我的鸟。我从头到尾想了一遍这件该死的事,这件事只 能被称为“该死”,而惟一一个比它更让人郁闷的事情就是我给了那个烂邻居我整周的咖啡钱去换一个我根本不想要的猫。
别误会我的意思,猫还是不错的。我从没有在街上踢过它们,我跟它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我想要一只宠物,我更愿意选择又可爱又忠诚的那种,比如狗;或者,一些好养又好玩的,比如金丝雀。而不是一只猫,可是我现在却拥有一只。
我还是没有看到它。当我回到屋里,牛奶和金枪鱼都消失了。于是我满屋子找它,“这里,小猫咪,小猫咪。过来,小猫咪,小猫咪,小猫咪。”我用这种自认为 任何小猫都无法抗拒的假音呼唤它,毫无效果。连它的影子都没有。这个房子很旧了,楼梯下面是储藏室,通风口的盖子是坏的。那只该死的猫可能躲在任何地方。 我放弃了。那天晚上我开着一扇窗户希望它会离开。
我躺在床上但并没有睡着。我竖起耳朵捕捉房子里小猫爬动所发出的声音,但什么也没听 见。这样真蠢。它可能已经离开了,连同我的10美元一起。好吧,这跟我曾经投入我的写作之梦里的一切比起来根本就是九牛一毛。只是我无论如何也要成为一个 作家的愿望是那么强烈。我所尝试的一切都毫无用处,写作协同会没有用,在线新闻组没有用。我试过自费出版,即使我知道自费出版是个阴谋,我还是被它引诱, 不过我负担不起那费用。无路通罗马。肯定有一些我所不知道的秘密。我开始怀疑每个人都知道它,而只有我一点都不知道。除此之外,我还不得不早起去工作。大 拍卖将从明天开始,而我必须在每一个货架上标识它,它就是我们的“全店九折大优惠”。你可以想象一个贴在门上的标牌,没错,我要在门上贴一个写着“九 折!”的标牌来表示店里的所有货架都打折。
六点,我起床,七点,淋浴并梳妆,在七点半一头钻出大门之前忽然想起,我有一只猫,却没有 猫盆,我昨天还喂过它。你送进垃圾,拿出来还是垃圾,投入金枪鱼,却产出一只烂猫。我迅速开始寻找它,激起了床底的灰尘,还在床后找到了我的雨伞。时间依 然在走,我却没有找到它。因为我为它开着一扇窗,也许它跑出去排泄去了,就像邻居的小孩子会进屋大小便一样。我不想冒回家时踩一脚猫粪的危险,于是开始做 最后的努力。“小猫!”我大声喊道,“我希望你能听到我说的。在我回来之前不要在我的屋里大小便。我会带一间猫盆里来给你。”然后我离开家。
零售店像往常一样乱糟糟的,使人烦躁。事情的高潮是一个妇女拿着一条标价22.99美元的运动裤走到我现在询问她应该付多少。“嗯,10%的折扣就是 2.29美元,于是它们值20.70美元。”我告诉她。“就这么点?”她发起怒来,“这就是所谓的九折销售。”她大叫着,把裤子掼到我身上,转身出店。在 下班回家的路上,我买了一个猫盆,一些干草和六罐费加罗牌猫粮。我那只10美元的猫现在的价值直逼30美元而去了。
我回到家,把一罐 猫粮倒在浅底小碟子上并把小碟子放在地板上。当我把猫盆放到浴室里的时候,我发现浴缸里还有些猫粪。这真是太好了。我安放好猫盒,开始搜索房子里的每个房 间:“出来,小猫咪,小猫咪,小猫咪。”当我来到厨房的时候,发现猫食消失了,一点猫的迹象都没有。
我加热了一盘浓汤并准备用一个清 烤奶酪三明治来搭配它。我吃完它们,然后带着我的咖啡上楼来到我的书房。这是用二楼的一个儿童卧室改的,墙上依然贴着前一任房客留下的幼儿园小白兔墙纸。 在我的书房里有一个小木板桌,一张带滑轮的椅子,一盏台灯,还有一台使用486芯片的电脑。我知道,它依然比我要快,不过它很便宜。我想只要我把文章打印 地工整漂亮,编辑根本无法分辨我是否在使用二手电脑打字。这才是一个故事应该注意的,不是吗?在我所出席的所有周未写作协同会上那么都是那么说的,写故事 应该注意这些。我有一个皮面的文件夹,里面夹着半打退稿信,它们说明我已经投出多少故事了。我深信在发表故事这个活儿肯定有一些秘密,一些我还不了解的秘 密,不过在我了解它之前我还是要不断尝试。我按了电脑的开机键,坐在椅子上。打开WORD,屏幕一片漂亮的纯白。在页面的右上角输入我的名字,地址,电话 号码和EMAIL,然后把光标移到中间,开始考虑一个题目。
过了一会儿,我打开一个纸牌游戏,把它放在文档上面,用它来放松我握着鼠标的手。
又过了一会,我站起来再次在房里走动,继续叫着:“过来,小猫咪,小猫咪,小猫咪。”
然后我走进我的卧室,看了二十六个不同电视节目中的一小部分。在10点的时候,我又能回到我的书房,关掉WORD,切断电源,然后回去睡觉。我换了大约七个台,然后关掉电视开始睡觉,第二天早上六点起了床。
闲话少说,在连续三天喂养那只看不见的猫之后,我终于在那晚发狂了。我在那房里挨屋乱窜,搜索每一个大得足够藏得下一只猫地角落。我什么也没找到,但是,当我第二天去厨房的时候,那个猫食碟还是一如既往地空了。
好的,第四天。事情如此明显。我把罐头和盘子留在那里,而开罐器放在另一边。我没有打开它,上楼打开我的机器。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屏幕。大约十分钟后,那只橙色的猫爬过来坐在我的书房门口。“喵呜。”它叫道。
“我什么也不会做。”我告诉它,“你答应要使我成为作家,一位著名的作家。而你现在只是蹲在我面前,不帮忙,没饭吃。”
“喵呜.”他说.我无视它,我假装正在写作。我在屏幕上点了一下光标,然后按空格键把它移到稿纸的中央。写下一个标题:我的破猫。
“OK,”那只猫有点不高兴地说道,“我想我不得不把它告诉你。第一课,如果你想成为一个作家,就得自己一个人写作,独自一人。没有人能够帮你,没有人 可以告诉你写些什么。在这里,只有你跟你的键盘,你使用它。第二课你已经自己想出来了,不要把所有的一切都倒给你的读者。给他们时间,让他们自己想出来, 你为他们所做的,就像为你的猫所做的一样。”
我盯着屏幕:“更多建议,更大帮助。”
“喵呜!”
我无视它,我不理它,这样大约过了十七分钟。它坐在地板上,时不时地“喵呜”一声。我想,如果那声音按时出现,我还是可以忍受的。可是一会之后,我就发 现我的手指不能动,开始等待下一声“喵呜”了。当我站起来,它又转身溜掉。于是我下楼走到厨房,没看见猫,打开猫粮罐并把猫粮倒在碟子里,猫没出现。很 好。当我走在上楼的路上,猫的声音在这个阴暗的角落响起:“我的猫盆有些异味,最好马上把里面的粪便清理一下。”
“如果你这么聪明,就自己处理它。”我咕哝着。我回到书房继续盯着我的屏幕看了一会。然后关掉WORD,保存我的页面。电视,睡觉,六点起,现实生活。
当我回到家,看到那只死猫在我的浴缸里大便。我跺着脚穿过房子,狂吼了一会。然后我把它清理干净,同时把猫盆里所有的粪便都铲出去。我没有打开猫粮罐, 我也不打算这么做。我走进我的书房打开机器。我打开我的文件,然后在标题下面写道:“我恨死了我家那只死猫,他在我的浴缸里大便,而且还不肯帮助我成为一 位著名的作家,虽然,它曾经答应我它能做得到。”
“喵呜!”
“滚开,饿死吧。”
“喵呜!”
“我为什么要喂你,你根本就不在乎我是否能成为一个著名作家。” “喵呜!”
“不帮忙,没饭吃!”
小猫在门口坐了一会儿。然后开始舔他自己的屁股,这是明显的挑衅。我无视它。又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好吧好吧,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我说出来,其实 我每时每刻都在教你。自己想一想。”它盯着自己的猫掌,挨个把爪子伸出来,数着它们,“每一天都要写作,写什么都比不写好。写作造就作家,而不是空想造就 作家。接受编辑的建议,当他们告诉你大便发出异味,马上清理干净!”它站起来,竖着尾巴,开始下楼:“遵循情节的自然发展。坚持你自己的结尾哪怕那些编辑 大人看上去并不支持它们。”
我咬牙切齿地跟着它。在厨房里,我打开他的猫粮并看着它吃完。后来,它坐下来开始洗脸。“我要上楼写作了。”我说道,心里面有几分希望它说它会跟着我并告诉我要写些什么。
可它只是看着我:“喵呜!”
“好,很好。”我一咬牙,“我自己来。”
我离开厨房开始慢慢走过昏暗的起居室。当我到达楼梯旁边的时候,它的声音跟了过来:“这就对了。因为这条建议,你欠我明天的猫数粮。”
当晚我又写了八个句子。电视,睡觉,六点。 我是很公正的。回到家的时候打开猫粮罐头并把它倒出来。当我开始在微波炉里加热维姿干酪和红辣椒时,小猫进来了,开始吃它的食物。吃完后它开始看着我吃晚 餐,他的眼睛被我的盘里的东西吸引住了。“来一点么?”我最终还是问它。
它很不习惯地看着我,然后小心地说:“任何一个来得太容易的东西,都不值得一吃。”说完它站起来走出厨房。
“我把它当作另一个写作建议。”我在它身后冷笑着。
在厨房门口,它停了一下,用尾巴指着我,接着消失了。
我吃完了。你是否曾经吃过一种你一直一直在吃的食物,而当停止吃它的时候才开始关心它的味道?就像一些嗜巧克力的人其实只是在品尝“棕色块状物”?或者 喜欢吃鸡肉的人事实上喜欢的是大蒜和盐?我决定把维姿干酪和红辣椒从我的日常菜单里剔除出去。 然后我上楼打开我的机器,看了看关于那只猫我都写了些什么。它是孩子气,多粪的,拥有一种扭曲的恶趣味。我把它想像成一本邋遢的儿童读物然后发现我比以前 更喜欢它了。当晚我写了六页,“我恨我的猫因为它在我面前舔自己的屁股”“我恨我的猫因为它看待我的食物就像我鄙视它的猫粮”。我算了算,有11页了,于 是决定把我写的打印出来,并不是因为它们已经完美,而是因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一个故事里写这么多,也许从来没有过。所以我要把它们打印出来,用黑色的铅 字把白纸打扮得妖艳无比,然后把它们放在我的桌角并看着它们。它们让我觉得我完成了一些事。然后我就去睡了。
六点。
我回家喂完猫。接着我必须去自助洗衣店了。可我并不想去,我只想上楼去写作。这就是我把要洗的衣服扔进干洗机时所想到的。从前我从来没有这么匆忙地想跑回家写作。我是说,从前我总是想成为一名作家,可是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地想要写作。
当我回到家,把整篮的衣服扔进卧室,然后径直冲时书房。我打开灯,看见我的稿纸都散落在地板上,上面都是猫印。“猫!”我吼道。
当然,它并没有出现。它干巴巴地声音从屋子的某个部分慢慢飘到我头顶。
“不是我的错,它们没放稳,它们自己掉下来的。”
我把它们收拾起来,全毁了,必须全部都重新打印一遍。可是当我打开文件准备重新打印的时候,发现在第一页上有一个拼写错误,于是我把一个被动句改成主动 句。我把第二页上一半以上的对话都删除了——太多多余的对话。把第三页也扔掉了,第四,第五,第六页也一样。不过,把第六页和第一页一样扔掉显得有点滑 稽,那意味着我没有结局了。
我在那里坐了两个小时,写了十二种结局,没有一种有意思,没有一种足够好。十一点的时候,我决定放弃,去 睡觉。半夜两点,我又起床来到书房,打开我的机器。平衡,这就是全部问题所在,这个故事并不平衡。你不能一直写得很快乐,也不能完全不搞笑。即使大便这种 事不能从搞笑到尾。我试着改动文章,我恨我的猫因为它在我的浴缸里大便,我看我的猫因为它用阳光来洗脸。一个小时后,我对一组关于爱/恨的对比句式来描写 一只橙色的小猫。我把光标倒回去,把标题改为“我的猫在浴缸里大便。”,露齿而笑,我的外甥一定会喜欢它的。我把文件保存在我的硬盘和一张另外的磁盘上, 然后去睡了。
七点。
上班要迟到了。
我被老板狠狠地训斥了,但是这种训斥带给我的困扰比以前 要少得多。全部的时间我都在挂衣服和卖衣服,而意识的一部分却在不断重复着那个故事。我觉得很惊奇,因为故事在我的脑海里如此清晰。我记得在哪一页的哪一 个词需要改动,午餐的时候,一个灵感狠狠地击中了我……那个故事不应该以小猫制造的多汁又漂亮的物品结束,而应该是一个糟糕的物品,这并不会改变它的拥有 者和读者对它的印象。我把收款机上的一个空白纸带抽出来,把这个想法记在上面,并马上在其后记下第二个想法,去买一个口袋型笔记本并一直带在身边。
拒绝了额外的两个小时加班,我吹着口哨下班了。金钱是万恶的,我只想写作。回到家,弄好猫食,直接上楼。我可以晚点吃饭,现在,我要完成这个故事,加一个完美的结尾使它像宝石一熠熠生辉。这太简单了。
我坐在桌前,打开机器,被写作的能量弄得兴奋发抖。
四个小时后,我离开了我屏幕上那个故事里的一团乱麻,离开我的书房,关掉灯,离开我那在黑暗的屋子里发着沼泽障气一样幽光的文字,慢慢挪下楼,试着去想 为什么一切变得那么糟。每一次简单的删改都要使得另一些删改成为必要,后来发现这种情况不断循环甚至变得矛盾,然后做了更多的删改和修正,直到我那朴素的 故事看起来更像法兰肯斯坦的妖怪。(注:法兰肯斯坦:英国女作家 Mary Wollstonecraft Shelley 所著小说中主人公, 系一生理学家, 手创一怪物, 但结果自己被怪物所毁。)我不确定我写了些什么,看上去好像恢复它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为什么,为什么我曾想过我无论如何都要当一位作家?
我从没喝过酒,但是今晚我需要好好地醉一场。我穿上风衣,离开家径直向Proctor区的那间酒吧走去。雾雨蒙蒙,气温又降低了,天气跟我的情绪贴合得 天衣无缝。我走过一个半街区,发现一个小小地黄色身影一直跟着我。当我走到一个路灯下的时候,它忽然窜过我,爬到前路树上的一个悬在我头顶的树枝上,我在 它下面站住了。“回去。”我狠狠地对它说,“你不能跟着我进酒吧。”
它突然从树上跳到我的背上并象围巾一样围住我的脖子,在之前我从来没有亲近过它,现在它却围着我的肩膀像一个朋友用他的搂着,还发出咕噜噜的声音。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低声说。
“回去。”它小声建议道。 “我会的,不过只是把你带回去。”我顺着街道慢慢走向我的家。街上大部分的窗户都亮着电视机用来捕获它们观众时所用的那种蓝色辉光。我数了数亮了电视机光 亮的窗户,告诉自己没有人会在大好的晚间时光端坐着阅读,我从事着的是一份将死的媒介。今天的孩子都全部都在玩电视或电脑游戏。《我的烂猫》可能被卖出的 唯一方式就是我要把它改编成一个游戏,在这个游戏中,你所要做的就是你要设法在那只猫在浴缸里便便之前杀掉它。
我打开门把猫放进去, 并打算在它跑出来之前关好门,然后去酒吧。小猫地脚一沾地,马上窜上楼梯。不一会儿,我明确无误地听到猫爪按在电脑键盘上的声音。我突然涌起要保护我的作 品的强烈愿望。“不!”我尖叫着冲上楼梯进入书房。我只在一瞬间看到了我写的故事,在屏幕上高亮显示,然后,一只橙色的猫抓按向删除键,它消失了。
我把大衣扔到地板上,然后把自己抛到椅子里。“你这死猫!”我咆道,它轻轻跳出我的手能伸到的围然后跑出门外。我坐在椅子上,喘着气,在空白的屏幕上寻 找。有一种方法可以撤消最后一个操作,我知道有的,我在曾在一些帮助文件上读到过。我按下“帮助”键,打开菜单输入“UNDO”,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这 真是太让人吃惊了。我乱点着菜单上的键,寻找一个标着“撤消你最后一个错误操作”的选项。我尝试了一些我觉得可能用点用处的方法。于是现在,我并不是要设 法撤消我的最后一个操作,而是要想办法撤消我的最后六个错误操作了。终于我放弃了,承认我的故事消失不见,这个时间再去酒吧就太晚了,而且我也没有心情。 关上机器,睡觉。
第二天,我不得不手工给货物标价,因为当我忽然想起一个明显的事实的时候,店里的电脑系统挂掉了。我把文章存在磁盘 里,而它没有消失。我只是丢失了一天的工作量,而不是一个月的。它灵活可变,其实我完全没有丢失。那天下午我实在太高兴了以致于我们老板告诉我说如果我保 持这种昂扬的状态他就让我晋升。
下班后,我快步走回家,只停下来吃了一个汉堡和一些薯条。我是站在厨房吃完的,接着把猫粮倒在廉价的 小碟子里,然后点开我的机器。经过一阵令人窒息的寻找,我看到了那张盘,轻巧地停留在机器上的一个驱动器里。我找到我的文章并打开它,准备重新开始我的修 改工作。但是我完全读了一遍之后,发现完全没有这个必要。昨天,我修改过度了。今天,我只是说了一点点小小的删改,这儿一个词,那儿一个句子。我觉得结尾 应该更好,所以微微改了一下。但是其它的地方都是很好很好的,它很流畅,像流动的水,带着读者一点一点走过整个故事,很好的故事。我把它打印出来放在我的 膝上,我的小说完成了。“现在呢?”我向着安静的房间问道。
“你要寄出它,”小猫坐在它的角落里平静地说,“带上一封写了你自己地址,贴好邮票的信封。”
“这会不会太过时了?”我不情愿地问,“我可以用EMAIL把它关到一打编辑手上,一晚上就可以。然后,明天要就可能收到一些回复了。”
“也可能收不到。”小猫说。他细长的眼睛撕裂了我的坚定。 “相信我,”它说,“用纸张,纸张才是真实的。” “好吧!”我还是怀疑。可是我拿出了我的牛皮纸大信封和邮票还有一大桶浆糊,那是大约两年前买的。当时我深信这是一个作家应该要取得的东西,而我将会这为 这样一位作家。我的《作家市场》已经一年没有更新还落满灰尘。那时候我想,哪果我弄懂这个市场,就会摇身一变成为一名作家,于是我花了几个月时间来研究这 个市场,从那段时间得来了一些黄色小便笺还牢牢地贴在页缝里。现在看来这种方法真傻,研究市场是很重要,可是只有写作才可以让人变为作家。这本书只有在你 完成实际的作品之后才有用。我翻着它,考虑往哪里投出我的作品,那只猫忽然伸出爪子,捕获了一张黄色便签。
“这一个?”我问道。
它没有回答。我瞥了一眼满是泥土的爪印下面一个编辑的地址,然后我想起了他的一些事情。好吧,就是这个。
我准备好我的回邮信封,贴上邮票,折好,然后在寄出用的信封上写上地址,然后伸手去拿我的手稿。那只猫坐在上面。
“让一下好吧?”我问道,于是它轻松地站来,伸伸懒腰,并从手稿上漫步走下来。带着潮气的猫脚印,猫屁股印和猫尾印清晰地留在第一页上面。“噢,太好了。”我冷笑地看着它,“我现在必须重新打印一遍。”
“没必要。”它对我说,“就这样寄出去。”
“随着猫的屁股印一起?嗯,什么样的编辑会出版这个?”我讽刺地问道。
它举起一条腿放在嘴边,可我无法分辨它是想舔它还是要掩住笑容。“你并不需要关心编辑想什么?”它绕过它的爪子告诉我,“要关心的是他们的猫。”
我盯着它:“你是什么意思?”
它把它的爪子放下来,开始公然嘲笑我,那目光有点让人提不起劲。“噢,拜托。所有的新手都应该知道,现在是你得到这个其实一直在你面前晃来晃去的答案的 时候了。”它有意使自己的声音变得牢骚而雄辩,“为什么发表文章这么难?为什么那个某人写得没有我好却发表了?他所知道的什么东西使编辑为他的作品付费? 有幕后交易吗?你是否需要关心编辑的个人生活?”它慢慢把它的声音降到它平常用来说秘密的调子,“别告诉我你从来不想知道这些事情的答案,当你躺在床上为 这些不公平的事情咬牙切齿的时候。”
我的心忽然掉进鞋子里。“那么,有一个巨大的秘密咯?在所有的写作协同会,他们都会说他们没有什么大秘密。他们总是说秘密只不过是努力写作,还有市场研究,还有积极修改,还有尽力学习,还有……”
我的声音渐渐变低。小猫的笑容则越来越明显了。啊,我看到了那只猫的笑容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力量,这是否意味着路易斯卡罗尔也知道这个秘密?
“作家都养猫,”他自鸣得意地对我解释道,好像我如果不是这么傻早就应该自己得到答案一样。“善待你的猫,这样它就会给你编辑家的猫带句好话。这就是它 的作用,朋友,并不是很有作家都知道,所有作家的猫都知道。” 就是这样。如此简单,如此明显。我简直无法相信我居然没有自己想到它。所有的书封上都有作家和他们的猫的照片:这就是他们的要传达的!这就是不断重复的“ 弦外之音”,秘密隐藏在最平凡的地方。它看到我接受了,用头点了点盖了猫印的手稿。“把它放进信封。”它小声说,我照做了,我把它寄出去。
第二天,我要花整个晚上在屋子里走来走来,开始计算我的稿件到哪里了,它要花多长时间到达纽约,然后在编辑的桌子上着陆。然而我禁止自己那么做寿 ,我把它们赶出我的脑海,开始坐在我的桌前翻我的创意本。我忽然发现其中一个创意如果跟本子里的另一个结合在一起会演绎得很好。当我把它们放在一起时,它 们以一种很有趣的方式撞出火花。完全没有时间迟疑,我开始敲字,想知道如何才能把我的主角从他所在一团糟里面解救出来,结果肯定能做得到,因为我的女神会 帮我想出方法来。我在一周内写完它,又放了一周,然后才在第一页的背后放上一小撮从小猫身上被跳蚤咬出来的疤上的毛,寄出去。
前九周 我都没有听说关于我的第一篇故事的任何消息,可是,谁能指望一只猫在任何事情上都能反应得足够快速呢?一天我回家的时候,发现我的邮箱里有一个白色的信封 而不是那个可畏的由我自己手书地址的棕色信封。在信封面是一位编辑写的简洁的便条和合约。其中一角有一块污渍,那可能是咖啡印,也可能是一只虚弱的猫留下 的潮湿的尾巴印。我冲时屋子,大叫道:
“猫!猫!我们卖出一篇小说了!”
它从来没有担心过结果。我想猫们比他们的作家对这类事情更家安之若素。所以,就我自己而言,我用颤抖的手在我的第一份合同上签了名,把它放在一个新的信封里,把它寄回给我的编辑。我的编辑!我慢慢地大声念出来。多么好听的一个词组。
不久之后,支票就来了。四个月以后——我想猫也在统计局有登计的所有出版者那里跑来跑去——我又写了五个故事并发表了其中三个。我是一个真正的作家了。 拿到的支票几乎可以付一个月的房租, 我们拿它买了三种东西,一镑虾饭,几袋从ksmenterprises.com 订来的Meowie-Wowie,升级了我的电脑。一个新晋作家当然很高兴对写作设备进行再投资。
这并不是魔法。我依然不能保证所写 的每一个故事都卖得出去。我清楚地记得那一个在第一页上贴着退稿笺送回来的稿子,还有在我的稿末画着的如毛团一般的线条。我的小猫对此只是耸耸肩:“你不 可能同时取悦所有人。也许他只是在早餐时吃到了坏掉的鱼。”我重新打印了最后一页然后寄出去,那份稿子被第二个编辑买走。
事情就这样 过去。我并不是一夜成名,我不认为有哪名作家可以作得到。白天依然出去工作,每晚都坐在机器前面艰难地敲出文字。从那只猫来到我身边,又过了几年,它长得 圆滚滚的,并且消失的时间越来越长。最近他带回一个伴侣,一只小小的,害羞的,白棉布一样颜色的小猫咪,当她趴在桌上迎着我的名片盒睡觉的时候,为我的创 作带来了巨大的贡献。上周我寄出了一篇角落里印着她的鼻纹的文章。我们一起等待回复。有点紧张,我承认。
日常工作一如既往地恼人,可 是大部分时间我都把它当成临时的,同时也是创意和对话的根源。我发现,这跟金钱无关。有时候隐约能听到我的小小名声。最近我在当地的书店阅读或者签售。当 我走向我的小车的时候,会有两只猫从黑暗里窜出来蹭着我的脚踝,像是给我作标记,以证明我是他们的。
生活真美好。
骷髅
(旧文了,拉出来填版,最喜欢的游戏,英雄无敌|||)
然后我哭了,却没有眼泪。
※ ※ ※
我的第一感觉是复活了,然后发现不是。
我是阿尔克斯城的守将,现在身处米兰洛平原。
我看到我的前方是一大片一大片的骷髅,我的后方是一大片一大片的骷髅,我的左方是一大片一大片的骷髅,我的右边,还是一大片一大片的骷髅。
然后我低下头。
看到白骨。
我是埃拉西亚充满荣誉的骑士欧灵,埃拉西亚军中最好的箭手,在不久之前的某个曾经。
而现在,我只是一只骷髅。
我还拥有自己的记忆,还记得利刃刺进身体时的那种刺骨的冰冷,还记得热血流出时那种虚弱的无力,还记得敌将尼娜破城时挂在嘴角的残酷的冷笑。
然而一种更强烈的,强烈的无法抑制的意识喷涌出来。当我看到屠杀了阿尔克斯城中所有生命的亡灵巫师尼娜出现在我的视野中的时候,这种意识就告诉我:她就是我的主人。
我那骑士的灵魂,荣誉的记忆应该现在的我感到差耻,它们也许已经呕吐。
当我还是埃拉西亚骑士欧灵的时候,我想:即使我的手脚都已废掉,我也要用我的牙齿咬碎亡灵巫师的喉咙。
可是现在,我发现就算尼娜把喉咙放在我的剑下,我也会抛掉我的长剑,然后跪下来,请求她的原谅。
因为,她是我的主人。
我那悲哀的灵魂已被沾污,却丝毫不渴望救赎。
我听人说骷髅没有意识,只听法术驱使。
我具有自己的意识,但依然被法术驱使,或者并不是法术,而是别的什么我所无法理解的东西。
我可以回忆起羞耻,却无法感觉到羞耻。
我可以回忆起荣誉,却不再想为它而战。
我知道我是骑士欧灵,却不在乎做一只骷髅,为亡灵所奴役。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我毁灭,以摆脱这种屈辱的生活,如果这也算是生活的话。不是没有勇气,是从来没有想过,我的整个身心都有被控制。
我的记忆,我的荣誉,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我应该羞耻,我应该呕吐。
可是我很平静。
我被自己的灵魂鄙视着,用一种不知道是死是活的姿态活在这片龟驮大陆。
这是所有骷髅的悲哀,抑或我是一个特例?
我是一只骷髅,亡灵巫师是我的主人。
在我的左手边的这只骷髅,我知道他是谁。他是我的兄弟,可我却并不想再去搂他的肩膀。
人有千百种面孔,可是髓髅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两样。
我知道他是我的兄弟,是因为他握剑的右手,尾指和无名指都缺了一个指节。
于是我知道:他就是奥格,常常傻笑的那个奥格。
我们经常在一起喝酒,我说过,我们是兄弟。
在奥格的剑上,刻着一个“雪”字。
我看了看,字还在,只是握剑的手,不再有血有肉。
阿尔克斯城里有一位美丽的姑娘,叫做霰雪。霰雪轻声对奥格说,她想成为奥格的新娘。
奥格一边踢着酒,一边傻笑着告诉我这件事,然后他抽出他的剑,上面刻了一个漂亮的“雪”字。
在认识霰雪前,奥格经常喝着酒说他要拼死杀敌。
在认识霰雪后,奥格经常喝着酒说他要活着回家。
奥格说他在剑上刻她的名字,要时刻陪着她。奥格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很亮,一脸的傻笑。
我向奥格脸上看去,只有深黑的眼洞,在那里面,什么也没有。
我的心忽然一痛,这是我成为骷髅之后第一次有感觉,因为我忽然想到,如果有那么一天,奥格挥砍着的宝剑触碰到了霰雪的身体,他会有一丝犹豫,还是就这样砍下去。
我为我的兄弟悲哀,却并不想去搂他的肩膀。
天蓝历113年春,在阿尔克斯城破之日,埃拉西亚骑士欧灵,兵败阵亡。
※ ※ ※
我孤单的坐在城墙上,整个阴风堡就我一只骷髅。
几天前,塔米克将军接到了山德鲁的命令,带全军回阴风堡去了。
她踩碎了我的脚骨,然后用火红的眼睛直盯着我,说:“我不知道什么地方出了错,可是你的意识,你是一只被失误制造出来的骷髅。”
我不再拥有双脚,即使只是两根开始被虫蛀的烂骨头,却没有感到疼痛。
我说是的,我不知道自己的声音是怎么发出来的,从什么地方发出来的。
塔米克将军似乎也很意外,她拿出事先写好的纸条,撕得粉碎:“既然你会说话,这个就不需要了,过几天塔南和格鲁会来,你代我向他们说再见。”
我点点头,我对亡灵巫师依旧言听计从,即使她刚刚踩碎了我的脚骨。
后来塔米克将军就走了,在天蓝历116年雨月刚刚结束的时候,脚踏着依然很危险的沼泽,慢慢地离开了我的视线。
整个阴风堡只剩我一只骷髅了,我却没有感到特别的孤独。
我早已习惯孤独,即使身边有成千上万的骷髅,即使他们的姿态都跟我一模一样。
我却还是孤独。
再后来我知道塔米克将军为什么要踩碎的我的腿骨了,当塔米克将军跟我的距离越来越远,当看不到亡灵巫师的时间越来越长,我发现一直伴随着我的那一种亡灵巫师就是主人的意识越来越弱。
我开始颤抖,几年来一直无法感觉到的真实同时出现在我的脑中。
在随着山德鲁在埃拉西亚各地游荡的时候,当我手中的锈剑砍进埃拉西亚平民的身体,那种钝器撕扯的皮肉的感觉,那破开的皮肉中流出来的鲜红的温热的血,那我曾经要守护的人民脸上惊恐绝望的表情。
我是埃拉西亚的骑士。
我是对凯瑟琳皇后宣誓效忠的骑士!
我把剑插进了埃拉西亚平民的身体,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于是我想吐,我把身体伏下来,剧烈的抖动,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血肉。
我不再颤抖,忽然间有一种讥诮的感觉,我麻木了,抑或是根本已经疯了?
我坐在那里,在花月的云梦沼,一个人守着一座城,慢慢的回忆,却不再疼痛。
云梦的花开了,我在死亡。
我想起了霰雪曾经唱过了一首歌谣,她唱这首歌的时候泪流满面,奥格也不再傻笑,低着不语。
于是我一边回忆,一边唱起来:“天涯路,未归人,人在天涯断魂处,未到天涯人断魂……”
然后我就看到了军队,很大的军队,排列在城下,把我衬得很渺小。
有一片蓝色的方阵,有着小小的骚动。
那是因为我的歌吧,我想。
因为蓝色为主,白色为辅的制服,代表着埃拉西亚军。
站在队伍前面的一个褐衣僧侣,除下她的兜帽,向一位面貌平凡的独臂将军说了些什么。
就在那一瞬间,我认出来了,她是阿德拉。
多年前我出征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学生。
我不想让她知道我就是那个曾经到学校教过他们箭术的欧灵,我已经没有资格用他的名字。
城 下的大军小心翼翼的样子真是可笑,尽管我知道他们并没有错,我还是说:“你们不用这么紧张,这里只有我一个……”我停了一下,想起来我不再是一个人类,虽 然很多年来我一直都知道,可还是第一次说出来:“这里只有我这么一个骷髅,塔米克将军已经带兵回粘土了。她要我跟你们说一声再见。”
好了,最后要做的事已经做完了,我想,我不再有存在于这片大陆上的理由了。
我抬起头,天空依然明媚,并不会因为我的悲伤就泛起阴云,我挺起胸骨,还是一样没能找到深深呼吸的感觉。
我又笑了一声,在心里,然后我说:“格鲁将军在不在,给我一箭吧。”
没有听到箭的声音,那清脆的响声是我的骨头断开。
我的头颅似乎还在什么地方磕碰了一起,然后看到了我的身体,那一堆烂骨头,倒着的,它向后倒去。
我的头颅在空中应该是不断翻滚着的吧,因为我的视线中一会儿是城外的大军,一会儿又被死灰色的阴风堡城墙所占据。
我想我开始产生幻觉了,我分明看到了我自己的头颅,在很大很大的一片死灰色中,一点点的苍白,慢慢落下,慢慢沉沦。
我不知道我是否还是资格可怜自己,只是抑制不住的悲伤。
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她一个人养大了我,她会在一个炎热的夏夜,轻轻走进我的房间,拉起我的手,轻轻地摸着我的手心因为射箭而磨出的新的伤和旧的茧,然后轻轻地哭,没有声音,只有泪珠滑过她的脸,滴在我的手心。
很烫。
然后我哭了。
没有眼泪。
威尔史密斯 running&reading
[youtube KEMEBBwO6J8]
我最喜欢的演员之一。
其实我并不是很赞同他关于跑步的说法,不过,这大概只是个人感受不同而已。也许,对他来说,跑步就是学习一种习惯:让自己在不断想要停止的时候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坚持下去。
而对我来说,跑步的意义在于:它让我安宁。
背包行走江南 V
关于青年旅舍
我娘这几次打电话回来总是会问我为什么总是去住青年旅舍那么垃圾的地方,又不是没有钱。我确实没有钱,不过青旅并不是垃圾地方,住青年旅舍是一件很好玩的事。
标准是一种很重要但不好玩的东西。青年旅舍好玩之后在于看上去不标准,蹲在湖中居青旅的大厅展架前看各地青年旅舍的广告贴,各有特点。有人说:二十年前, 他到哪一个城市都能一眼看得出来城市的特色;现在,城市在流失,它们在二十年的时间急剧的趋向雷同。所以,在一座城里一觉醒来,会有那种根本不知道自己处 于哪里的感觉。
而部分青年旅舍是当地老房子改造的,运气好的话还会撞到那种有日子的老木头建筑,运气更好的话这种建筑甚至可能是当地的传统民居。说起来hostel可能 就是house&hotel的意思。就旅行而言,应该没有比住在类似当地人的家里却又不麻烦房主更好的选择了。
青旅的理念在于交流,这一点在“不要跟陌生人说话”的地方可能会比较难一些,可是住多了床位间,也能碰到不少不通姓名也还能聊得来的朋友,交换白天的见闻 和第二天的计划,打包行李交换食物,也能打发不少时间,即使再喜欢单人单包的旅行,人类必然也是杂食且群居的动物。其实多人间几乎不会让人不适,除非真撞 上呼噜打得山响的。至于隐私,睡个觉哪来那么多隐私,火车上硬卧几平米叠六个人又怎么算。
这次在黄山青旅还看到墙上有个美国佬写的字:
“ * Tom Carter *
San Francisco
2004-2006
ALL 32 Province!
yeah yeah yeah”
不禁竖起中指羡慕鬼佬真有钱啊真有时间。在青旅会碰到很多其它肤色的人,他们基本都背着巨大的包,半身一人,手持一本<lonely planet>,有时候我也想知道,到一个80%以上的人听不懂自己的母语的地方去旅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便宜很重要,20-60元的房费,才有可能支撑我在一个地方静下心来多呆几天,而不是走马观花照相走人。由多人分摊一个房间而得到更低的价格,而不是以更差的条件给换取低价,这对我来说是很容易接受的事情。
所以有时候闲了会敲开yha的网址,看看青旅所在的城市,有没有我想去看一下的东西,呼吸一下的空气,喝一杯的酒,认识一下的人。
以及背包旅行
好的背包应该像一件衣服,背到背上之后就忘记了。
–不晓得谁说的
十月八号到北京,卸下背包之后才真正发现原来前几天一直都负重的。北京的秋天很明亮,背上没有包的轻松感觉还是很美妙的,结果就是坐车到公司小小地加了个班。
背包的原因在于,并不是在所有的地方,钱和信用卡可以解决问题。有些地方并没有超市面摊或者杂货铺,如果没有一个装着水和食物的包,基本上就是就可以半 途止步了。同时有些地方虽然钱还可以用,可是东西常常卖到市面价格的五倍之后,所以对还有点力气并且很穷又死也要出去玩的人来说,一个大一点的,充满了食 物的包总是好的。
另外,背上所有行李的话,会有一种真正的无所挂碍的感觉。相比于把一部份行李存在某个地方,背所有行李的人,才可以在某个突然的想法下,直接买票到另一个地方去。比说在杭州雷峰塔下走过的时候忽然想起绍兴。
这是一种自由,而对我来说,出门旅行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短暂享受这种自由,在睁眼到闭眼的时间里不需要考虑任何跟行走无关的事情,脱离人际与时间,没有任何东西限制行走的方向。
单身上路。
朋友虽好,却不是可以随意摆布的物事,也不能放在包里背得行走。跟朋友一起旅行,与单身旅行,基本上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个人喜好不同罢了。就我个人而言,在城市里,我喜欢抓几个人一起,而进山,基本上,需要孤身一人。
跟朋友去旅行有点像跟姑娘去看电影,着眼点会有偏差。实际上我一直觉得电影开场之前要关灯是为了让你看不到其它的观众,当一切黑下来的时候,世界上只有 一个屏幕在闪亮着了,但如果跟姑娘去,无论多黑,旁边的姑娘总是存在着。所以好电影应该独自去看一次,当然,跟朋友去看多少次则取决于由谁请客。与朋友去 旅行也是一样,有点像换个更好的环境聊天打牌,虽然平日在乌烟障气的地方也做同样的事。
旅游嘛,便是要如此。有一个开始的日期和开始的地点,用于出发;有一个结束的日期,用于回程,中间保持全部的空白。准备好食物和水,一本书,一支笔,一 个笔记本,全部装包,然后将手机的屏幕换成某个姑娘的照片,背包独自上路。在到达起点之后,盘桓,吃住,然后再决定一个方向,往下一个地方去。
背包里面背着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全部需求,然后得到自由。
背包行走江南 IV
上海—杭州—黄山—绍兴 绍兴有一座沈园,好像很久以前黑店里有张贴子说沈园的彼岸花开起来一片片的很妖异,我这次没有看到,连荷花都败了,就是满满一池子荷叶还没有残。
从黄山回到杭州安顿下来已经七点多了,住南山路的青旅,走了两天山路的俺意犹未尽,不小心又从铁王祠走到了吴山广场,之后又从吴山广场走到火车站买了车票,第二天晚上十一点。于是很好,有一整天的时间需要被打发。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全身都在痛,于是在心里把找二掌柜喝酒的计划划掉,继续睡到近十一点,起床,结账,背包,上路。 天气很好,上知味观吃了早饭直接在吴山广场从车去东站,杭州东站看上去跟一个小县城的破车站一个样,墙面都是多少年不擦一遍的。好在去绍兴的车几乎是随到随走,就是进站口玻璃门锁着非要从另一边绕过去有点小别扭。
绍兴站出来就有人拿着菜单样的东西问要不要租个三轮车游古城,江南水乡啊云云。俺穷,只是问清了X路车到鲁迅路口就闪人了,在杭州积累了一堆硬币正好没地方用。一路上经过了好多人名与名人,比如蔡元培周恩来,在看到秋槿的纪念碑的时候我决定提前下车了,听过这个碑被撞过,刚好下去看看修得怎么样了?
至于剩下的路程,没有关系,这种小县城我只要有个破地图就一路平趟过去了。没有地图的话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大可以在路边找个大叔问到XX地方怎么走?如果这位大叔比较喜欢北派的指路方式的话,最多就是加上一句:“北是哪边?”不过就是背包有点太打眼,一路上会总有人过说邀请坐三轮逛水乡。他们都说江南水乡老房子如何如何好,我要说绍兴就是个有文化的地方,因为在另一个地方蹬三轮的大婶揽活的时候都说她们本地的姑娘如何如何漂亮。
那个地方好像是鲁迅中路,过了一个古玩市场看到了就是一堆孔乙已的雕像,好像有三四个的样子,与此对应,当然是一排咸亨酒店。在同一个地方看到如此密集的同一制式同一字款的酒招子我还是很吓了一跳。不是说咸亨就一新店一老店么,哪里冒出来这么许多。 十一之后人也不多,于是便慢慢走,鲁迅故里一条街是免费开放的,却需要去领个票,而我进来的方向却没有领票地方,需要趟过一条街到另一个出口领票,当时我觉得半个人都多洛蕾丝了。
领票出来,一家一家逛: 三味书屋里面基本每张桌子都刻了个“早”字,绍兴师爷的文物保护还不过关啊,百草园还好,还有大叔在翻土种兴。鲁迅纪念馆一进门就看到一群人围在先生的铜像前,走近一看,发现先生的像身布满铜绿,就是大褂的下摆和左手被人摸得油光水滑,发出灿然金光。我这几年有点车费钱之后也跑了不少地方,旁观过同志们摸了负屭,财神,侍佛的金刚童子,各有一套说法,却不知道摸鲁迅先生是个什么缘由。于是致信问在绍兴本地私塾教书的修二先生,修二回曰“泛攻,兼受”,原来如此。
沈家园子,只有长住的人才能说园子里各种天气都自有它自己的妙处,值得赏玩的吧。从北方千里迢迢而来,只能呆半个多小时个人,除了钗头凤还真是想看看一大片彼岸花开的样子啊。可惜都没有,也不想在里面喝茶,坐下一喝又成虎跑了。只是随意乱走,看得一眼是一眼。路过一茶店的时候老板还很热情地推销神龙版的兰亭折子,看看西泠的招牌也就买了,反正也不重。沈园啊,从很多看前一个半睡不醒的早晨看到记录片的时候就想来,后来有段时间喜欢陆游,跑来晃一晃的心情便更强烈些。其实并没有欣赏园林的眼光,只是用自己双脚在这片土地上踩一踩,也便心满意足地可以回去了。
梦断香销四十年。
背包行走江南 III-2
第三天,小雨,上山。
上山就是跟老天爷玩骰子,你只能下注,不能投诉他出千,事实上他掌控一切,根本无须出千。黄山一年两百多天有云雾,而在小雨天上山,抬眼望去,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早上就去所谓的东海转了一圈,凤凰源,翡翠谷和九龙瀑。“所谓”,意思就是说东海对于一个福建人来说,还真没有多少可观之处,雨后的山道景象之于福建,就 像老醋之于山西,是极平常的物事,发哥在这里拍过片子又如何,天篷元帅马德华当年还被吊在我家乡的一棵树上咧。只有九龙瀑,在两壁悬崖之前飞流而下,在中 间被断成九截,一截与一截之间是被冲击出来的深潭,天空下不停歇得溅起白色的水雾,还真不是哪个地方都能看到的。不过,还是稍嫌纤细了些。
从九龙瀑坐车返回换乘中心的时候,天空开始放晴了,至少山下视野开阔里面,几乎没什么雾,然而在车出换乘中心开而云谷寺的路上,居然一头扎进雾里,半天没开出来,凉得我的小心肝一抽一抽的。
到售票处时太阳小露了一下脸,照亮了门票200大洋的字样,抬头一看,座座山峰都只露出半截,另外半截尚在云中躲藏着,这不是黄山旅游的好季节,晚霞和日出我通通不指望了,只希望间中云开雾散一会。
云谷到白鹅岭的山路,幽静却无甚惊喜。且停且走,时不时回头看看云雾背景上露出的仙人指路等等后人取了牵强附会名字的景观,抛开这些名字,黄山的石头,还是蛮有些趣味的,很多都堆叠的很怪异,好像风一吹就会掉下来似的,可鬼知道它们那样立了多少年?
翻过白鹅岭,到始信峰,始信跟老天爷玩 骰子一定不能把裤子押下去。站在始信峰上,手扶栏杆往外看,能见度是1.5米,而1.5米的范围内是没有任何东西的,于是那是一片纯粹的乳白啊,白得真温 柔。又不想走,只好坐下翻包,拿出一包三只装的五香蛋先吃着再说,吃到两个半的时候,视野的右下方模模糊糊地出现了一个削壁的影子,那影子慢慢清晰,渐 渐连上边的松针也能看得清楚了。云雾开始加快速度从山间向远处逸去,就像魔术师得意地一点点掀开障眼的幕布,云雾慢慢推远,几百米的视界面,山峰一座座从 脚下钻出来,阳光打在上面,整个天地便这般亮堂了起来,老松深绿,怪石灰白。俺只顾站在那里嚼着蛋踹气,差点没噎死。这样的开幕,只不到五分钟,下面的云 又逼上来,整个天地,又以极快的速度隐去,只留下满眼的乳白。WOW~~
下始信峰开始 往西海方向走,但这时被多洛蕾丝女神的光环笼罩,我迷路了,直到第二天下山也没有到达西海。只是在路上一个小石台休息啃第二包饼干的时候,远远地看到飞来 石。穿过云层的阳光完全没有温度,昏黄的,却已是它那天下午最好的表现了。吃完饼干整理背包的时候我发现一瓶脉动没有拎紧盖子,这导致了两个结果:我的结 养里少了半瓶以上的水;我最能御寒的一件衣服全湿了。这一发现令我觉得太阳的温度变得更低。
当时的我,还抱着要去西海的想法,问了路过了大叔阿姨们,都说西海比较远,却也不是不可到达。整理整理上路,其实已是下午三点多。
到达光明顶的时候,忽然不想走了,我现在也都想不起来为啥不想走了,只是莫名其妙地在光明顶宾馆大堂就办了入住手续,从此结束了本人在各种山顶无帐蓬露宿 的历史。五六点钟的时候,雾浓到一定境界了,独自一人站在宾馆旁边的旁边的小山头上感觉很奇怪,在那里能见度不足两米,完全看不到人,似乎连声音也隐没 了,宾馆的方向只有几盏灯还能隐约看见。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网上小流传的那张“开往西藏的客机上拍的龙尾”的PP来,云从龙啊,这种大雾中出来个龙尾扫一 个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至于宾馆住宿条件,是这样的,一个小仓库,还有霉味的那种,住十几条大汉,上下铺。晚上十一时许,叔叔们都开始睡觉了,那呼噜打得那叫一个此起彼伏,再加上那种地下室的味道……结果是我晚上一点决定卷铺盖去睡楼道,通风良好,安静幽暗,一觉天明。
日出……这个我赌输了,没有,跟黄山赌日出赢的概率据说只有20%。说起来我只在衡山顶上看过日出,不过那次去衡山最好的东西并不是日出,是晚上的银河,那是我看过的银河中最漂亮的一次。
吃方便面下山,黄山上最厚道的估计就是这些方便面了,10元一碗,仅比山下贵了一倍,还提供开水。
很多人都说他们来黄山就是冲天都峰来的,可那天早上我到天都峰下往上看的时候,山路上鬼影子也没有一个。天都峰号称八十度上八十度下,其实也没那么难爬, 上下也就是磨坏了一双手套而已,而山顶是什么也没有。黄山西线,其实看的是远景,一人占据一座山头往远处看时,那是天地壮阔的感觉自不待言。山峰自有自己 的峻秀可以玩味,此中有真意啊。
很多东西,照片是表现不出来的,所以人要旅行。
下山的路上,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属熟,我怀着轻松的心情,对所有问题的LOLI说:还早着呢,上去还有爬几个小时。上山很陡,下山更陡。然后听她们哀嚎。生活真美好。
背包行走江南 III-1
上海—杭州—黄山—绍兴
去黄山是一件临时决定的事,这是单人背包的好外之一:你永远可以临时决定做一些事,或者临时决定不做一些事。
在二掌柜家呆了一晚上还平安地睁开眼睛确认看到的还依然是人间的太阳后,跟二掌柜晃了一圈河坊街吃了知味观还外带两枚定胜糕之后,登上了去往杭州西站的公交车。掌柜的说这两枚定胜糕是给我在路上垫肚子的,可实际上没上车我就开始吃,车没开出两站就没了。
allen说,一个假期应该有十一到十五天的时候,因为在第四到第五天的时候人才会完全放松下来。他是对的。
走在黄山市的屯溪老街的时候,所有跟这条路无关的事都离我越来越远,也许是因为我无法在脑中标识出此地在中国地图上的方位吧,放逐的感觉变得慢慢真实起 来。这是一条可能建于宋代的青板路商业街,跟所有开发过的旅游景点一样,两边充斥的几乎一样的商店和雷同的商品,黄山的各种点心,猴魁和毛峰,有一家店还 挂着明晃晃的牌子,说在杭州“特产”了好多年的龙酥糖其实是黄山的特产。当然,行走江南必然不可缺少的味道在黄山这条老街上也是有的——油炸臭豆腐。
顺带一提,老街邮局的唯一员工是可爱的制服眼镜萝莉,有清秀的眉毛和干净的声音,没人的时候只是安静地坐着看书。于是我把本可一次发完的明信片和包裹分作 四次发送,并且假装不清楚一些其实明白事情多问了几个问题。不过,没有偷拍到照片,偷指是一个技术活,远拍没什么意思,近拍又一直找不到人掩护。
灯光亮起来的时候,也基本上把一条街上能试吃的店都吃遍了。搬着笔记本在旅馆二楼的酒吧看斯诺克,旁边的大叔说他女朋友不喝啤酒于是把多出来的一瓶送我。 喝着小酒看奥沙利文慢慢做掉马奎尔,广告时间就坐在临街的美人靠上看脚下走来走去的人群。慢慢地行人开始稀少起来,小楼的青瓦在夜空下一片漆黑,老街两边 的店铺一家一家关了,所谓的街灯就是屋檐下伸出来的一盏白炽,昏黄的光照着不知被磨踩了多少年的石板反射出一种温润,小风吹过的时候街上的废纸若无其事地 摆动起来。当时觉得这个场景很古龙,总觉得这条街的拐角,目光看不到的地方应该有一个面摊,老板是一个不知道多少岁的老人,一个大锅里用肉骨头熬着汤。夜 深的时候,会有寂寞的人慢慢趟过这条街,去吃一碗牛肉面。
第二天下雨,下大雨,不能上山。从老街的青旅搬到火车站的青旅,宅,间中到徽州大剧院看了最新国产动画大片《葫芦娃》,这是我看过最骗钱的片子,比海贼王的某些剧场版骗钱多了,因为人家是下载的不要钱,这个最新国产大片就是把葫芦娃TV版砍掉片头片尾之后拼起来再剪一下做成的。
背包行走江南 II
上海—杭州—黄山—绍兴
对某个特定的人来说,世界上的城市大抵分三种,一种叫家乡,一种叫旅游城市,还有一种不知道叫什么,比如杭州。
跟家乡不同的是,在这种城市里你不能无限期地赖下去,而跟旅游城市也不一样,你不会一下火车就飞奔好一个个怨念了很久的地方去。杭州对我来说,属于那种我说不出到底哪里好,离开了一阵却老想着回来的城市。
第一次来杭州是不知道大几那年的寒假,从沈阳坐了三十二个小时的慢车而来,同行的哥们去往闽南,在火车站呆了两三个小时就转车走了,只我孤身一人,兴冲冲 地向岳庙奔了过去。从小到大的梦想之一,便是来杭州向那两个跪了千年的家伙吐口水,可谁曾想,那长满青苔的墙上便挂了牌子,上面写着禁止吐痰,十载怨念, 一朝梦断。那个时候,杭州还是一个旅游城市。
这一次很不巧,刚好碰上十一人最多的时候到杭州,车到平海路一带就开始堵,至于六和虎跑一线,那简直就是人比车快,只恨没有带小说来看。各处都满满的是 人,如果从西湖上垂直航拍的话,大概就是一湖水,然后周围围上一圈的黑点,中间再割开,就像一滩糖水周围的蚂蚁。没有爱。就是租了自行车环湖,也要时不时 地被人吹哨警告,因为湖边步行区外围都立着牌子,上面画了狗和自行车与一个红色的叉叉:自行车与狗不得入内。
至于灵隐,记得的只有一件事,灵隐飞来峰景区有块石板,传说是济公当年午睡的地方,几年前我来的时候,这石板的侧面清晰地刻了一尊佛像,导游说那是灵隐寺最小的佛。这次去看,整个石板被摸得油光发亮,而那尊佛,只有最外层的圆圈还隐约可见了。
若是我一个人,必然不选这样的日子,只在非假日的一个休假低调南下,租一个四五十块钱一晚的床位。每天睡饱了便坐个公交到西泠桥,然后上日照阁要杯茶,混一个下午。

背包行走江南 I
上海—杭州—黄山—苏州
我对大城市从来没有爱,而且上海只是例行公事的一点,并没有我真正想看的东西想见的人,只是某人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在上海停留两天。
上 海行最漂亮的印象超过了我之前的预期,记得多年前一部电视剧里一建筑商激烈地反对拆迁某些老建筑时说上海是“万国建筑博览会”,而对我来说,这句话的具现 就是那一天下午从南京路走到外滩时向左边转头的那一秒。虽然在前面有一些建筑的铺垫,但在那瞬间那一片欧式建筑群就像凭空出现一样打在眼里的时候,心脏还 是很剧烈地搏动了一下。不去看江对面那个远远得就能感觉出积尘的东方明珠,那一片建筑带着几十年风雨的印痕立在那里,云层水一样挟着时间在天空中向前窜 去,只有这些石块巍然不动。
欧式建筑跟中式不同,中式的木头建筑,或简约,或繁复,不管立在哪里,也不管是为了什么目的建立,可远观,可近赏,可是说有各种各样的美,但很少有这种敦实地,沉稳地,一立千年的感觉。
不过,听说,中国每次改朝换代,新皇帝总要一把火烧掉前朝的宫室。相对于罗马广场上叮叮当当响了百多年的凿石声。建筑的目的不同,出来的结果自然也各不一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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